文山州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礦業權掛牌出讓公告
WZCCZ 2020 (礦) 015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礦業權交易規則》的通知(國土資規〔2017〕7號)、《云南省探礦權采礦權管理辦法和云南省礦業權交易辦法的通知》(云政發(2015)49號)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受出讓人硯山縣自然資源局的委托,文山州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將對硯山縣稼依鎮落太邑夾山建筑石料用灰巖礦擴大礦區范圍采礦權以掛牌方式公開出讓,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和礦業權交易平臺的名稱、場所
出讓人名稱
硯山縣自然資源局
出讓人地址
硯山縣硯華東路70號
交易機構
文山州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
交易機構地址
文山市華龍西路2號
序號
二、礦業權基本情況
1
礦業權名稱
硯山縣稼依鎮落太邑夾山建筑石料用灰巖礦
出讓批準文件
硯政復〔2020〕202號
出讓礦種
建筑石料用灰巖礦
礦區面積
0.0455平方公里
地理位置
硯山縣稼依鎮落太邑夾山
開采標高
1614米~1523米
礦區范圍
拐點坐標
坐標點
2000坐標系
X
Y
礦1
2634225.91
35390592.50
礦2
2634282.91
35390580.50
礦3
2634365.91
35390667.50
礦4
2634335.91
35390708.50
礦5
2634262.91
35390745.50
礦6
2634220.91
35390793.50
礦7
2634124.91
35390817.50
礦8
2634050.91
35390729.50
礦9
2634028.91
35390711.50
礦10
2633952.91
35390700.50
礦11
2633926.91
35390729.50
礦12
2633854.91
35390671.50
礦13
2633900.91
35390631.50
礦14
2633952.91
35390676.50
礦15
2634092.91
35390685.50
礦16
2634215.91
35390660.50
資源儲量
(122b)621.76萬噸
本期預可采儲量
283.55萬噸
服務年限
9.5年
生產規模
30萬噸/年
出讓資源量
(122b)587.06
萬噸
出讓年限
9.5年
交易方式
掛牌出讓
有無底價
有
掛牌起始價
262萬元
競買保證金
262萬元
開發利用方案
已編制
增價幅度
10萬元/次
評估報告編號
云君信礦評字〔2020〕第063號
前期投入
257萬元
報名和資料 獲取時間
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7月3日12:00時止(節假日除外)
掛牌報價
起止時間
2020年7月6日9:00時至2020年7月17日15:00時止
保證金事宜
競買申請人報名時應向文山州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繳納競買保證金后,經我中心工作人員確認,并進行資格審查后,方可取得競買人資格。保證金在2020年7月3日12:00時之前繳到指定賬戶,保證金由競買人繳納,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代繳。掛牌結束后,未競得人所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不計利息。競得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在成交公示結束后予以退還,不計利息。
保證金戶名及賬號
戶 名:文山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銀行 :文山民豐村鎮銀行鳳凰支行;
銀行帳號 :5326218201600000011252;
交易地點
文山市華龍西路2號文山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4樓交易大廳
三、競買人
資格條件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企業,具備采礦權申請資質條件的企業法人(含正在設立過程中,已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手續的企業),均可報名參加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競買。報名時應提交下列材料:(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公司名稱預核準通知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二)采礦權競買申請書;(三)本企業近期資產負債表或者銀行開具的資金證明;(四)本企業技術人員名單,應注明所從事專業和專業職務任職資格并提供相關證書復印件;(五)本企業可用于礦產資源開采的主要設備清單并提供設備彩圖;(六)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見礦業權掛牌出讓須知。
四、確定競得人的方式
本次掛牌出讓以增加方式報價,計價為人民幣,按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最終報價高于或等于底價的,為競得人。在掛牌期限截止時仍有競買人要求報價的,由文山州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對掛牌采礦權進行現場競價,出價最高并且等于或高于底價的為競得人。
五、相關要求
(一)該礦業權出讓涉及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按出讓人的要求執行;(二)采礦權出讓起始價不包含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及采礦活動中的其他費用。(三)對該礦業權交易有異議的可向出讓人和文山州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提出書面質疑;(四)若競買人在礦業權交易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惡意競價等違反礦業權交易規則的,或者競得人反悔或無故退出,所交保證金不予退還,并列入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失信聯合懲戒名錄。
六、溫馨提示
《云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礦產資源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以招標、拍賣、掛牌等方式出讓的采礦權,采礦權取得人應當全額支付開展前期工作的投資,同時支付開展前期工作投資總額2倍風險投資收益。同時,掛牌出讓的采礦權區塊因地質勘查工作程度比較低,具有不可預見的風險。礦區土地(含道路、生產加工場地)山林承包、林業權屬等問題需與周邊村鎮及群眾協商解決,請投資人注意潛在的投資風險。
七、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文山州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506室;
聯系人和電話/傳真:農先生 陸女士 2661091\2615516。
公告時間:2020年6月5日